变径清管器

2023-04-06 6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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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变径清管器

压力管道  

  从我国颁发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》以后,“压力管道”便成为受监察管道的专用名词。在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》第二条中将压力管道定义为:“在生产、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”。2003年6月1日实施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中,将压力管道进一步明确为“利用一定的压力,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,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.1MPa(表压) 的气体、液化气体、蒸汽介质或者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、最高工作温度不低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,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”。这就是说,现在所说的“压力管道”,不但是指其管内承受不小于0.1MPa压力, 而且其内部输送的介质是“气体、液化气体和蒸汽”或“可能引起燃爆、中毒或腐蚀的液体”物质,管道的公称直径需大于25mm。

清管器是利用压力管道可以承压的特性进行清理。